關注稅務師行業執業規則目錄有效執行執業標準規范
新年伊始,中稅協發布了《稅收優惠申報代理業務規則(試行)》《稅收籌劃業務規則(試行)》《資本市場涉稅服務業務規則--特殊稅務處理合規性審核(試行)》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鑒證業務規則(試行)》,這是繼去年十月出臺促進行業轉型升級的業務規則后的又一批新規,新規則旨在助力行業創新發展中滿足市場、執業和監管的各方需求,確保會員執業具有科學性、前瞻性和可操作性。***此,稅務師行業執業規則已達30項。包括由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2項涉稅專業服務基本準則及3項具體業務準則、以及中稅協發布的25項執業規則,形成了覆蓋傳統領域和新興業務的技術標準和執業規范。這些執業規則的頒布實施對規范稅務師執業行為、防范執業風險、提升行業專業形象和社會公信力發揮著重要作用,同時也標志著稅務師行業提供的涉稅專業服務進入了準則規范時期。
為便于稅務師事務所有效執行各項執業規則,中稅協將現行有效的執業規則目錄進行整理并予以公布。其中《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鑒證業務指導意見》(中稅協發[2011]108號)、《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前加計扣除鑒證業務指導意見》(中稅協發[2011]109號)、《土地增值稅清算鑒證業務指導意見》(中稅協發[2011]110號)、《稅務師事務所質量控制指導意見》(中稅協發[2012]60號)(以下簡稱“指導意見”)分別修訂為《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鑒證業務規則》《資產損失所得稅前加計扣除鑒證業務規則》《土地增值稅清算鑒證業務規則》《稅務師事務所質量控制規則》(中稅協發[2013]062號),原四項指導意見廢止?!镀髽I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準備業務規則》(中稅協發[2016]20號)修訂為《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代理業務規則》和《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準備咨詢業務規則》(中稅協發[2016]056號),《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準備業務規則》廢止。具體文件可查閱中稅協網站(www.cctaa.cn)執業規則欄目。